陶瓷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水量較大的球磨、噴霧塔工序,在滿足生產質量的同時必須制定有效合理的節水措施并嚴格執行,并按有關規定設置沉淀池,污水經處理、沉淀后方可二次利用,車間生產產生廢水不對外排放。
1.陶瓷加工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按照生產工序和污染物性質的不同,對廢水進行分類收集,這些廢水包括若干種生產廢水,以及與生產廢水相對應的若干種原料廢水;
b. 先對各原料廢水進行處理,對各原料廢水分別單獨進行混凝反應和沉淀處理,然后將各原料廢水沉淀處理后的出水分別混入到相對應的待處理的生產廢水中,各原料廢水沉淀處理后的污泥分別輸送至對應的污泥濃縮池內;
c.再對各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對各生產廢水分別單獨進行混凝反應和沉淀處理,各生產廢水沉淀處理后的污泥分別輸送至與生產廢水對應的各原料廢水的污泥濃縮池內;
d.對污泥濃縮池內污泥進行脫水處理,各污泥濃縮池的濾過液分別返回到各自的待處理的生產廢水中,再進行混凝和沉淀處理,各生產廢水沉淀處理后的出水進行回收,各污泥濃縮池的濃縮處理后的干污泥進行選擇回收。
2.陶瓷加工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是在生產廢水中包括有污泥不回收生產廢水,該污泥不回收生產廢水對應的污泥濃縮池濃縮處理后的干污泥不進行回收。
3.陶瓷加工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是廢水還包括有廢氣處理廢水,在進行步驟c的同時對廢氣處理廢水進行處理,對廢氣處理廢水單獨進行混凝反應和沉淀處理,然后廢氣處理廢水沉淀處理后的出水混入待處理的污泥不回收生產廢水中,廢氣處理廢水沉淀處理后的污泥輸送到污泥不回收生產廢水對應的污泥濃縮池內。
4.陶瓷加工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是所述各類廢水在混凝反應前加入混凝劑、助凝劑、酸和堿,調整PH值為7~8,該混凝劑為聚合氯化鋁,投加量為15~20ppm,助凝劑為聚丙烯酰胺,陽離子型,分子量800萬,投加量為2~3ppm。
5.陶瓷加工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是所述沉淀處理微平流式沉淀,在表面負荷為2.3~2.5m3 /(m2*h)的平流沉淀池內進行。
6.陶瓷加工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是所述廢水按照生產工序和污染物性質的不同分為11類進行收集,分別為污泥不回收生產廢水、高溫-拋光生產廢水、低溫-拋光生產廢水、亞光生產廢水、瓷片生產廢水,以及相應的污泥不回收原料廢水、高溫-拋光原料廢水、低溫-拋光原料廢水、亞光原料廢水、瓷片原料廢水,廢氣處理廢水。
7.陶瓷加工廢水處理系統,專用于權力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廢水處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處理區、第二處理區、污泥濃縮處理區和回收區,所述第一處理區包括若干用于處理原料廢水的反應池一,每個反應池一連接一個沉淀池一,第二處理區包括若干用于處理相應的生產廢水的反應池二和處理廢氣處理廢水的反應池三,每個反應池二連接一個沉淀池二,反應池三連接一個沉淀池三,所述各沉淀池一的出水口分別連接至處理相應生產廢水的反應池二上,所述污泥濃縮處理區包括若干與生產或原料廢水相對應的污泥濃縮池,每個污泥濃縮池分別與處理一種對應的原料和生產廢水的沉淀池一和沉淀池二相連,廢水中包括有污泥不回收廢水,其中處理污泥不回收廢水的位于同一處理線上的反應池一、沉淀池一、反應池二和沉淀池二記為污泥不回收處理線,所述沉淀池三的出水口連接到污泥不回收處理線的反應池二上,沉淀池三的污泥輸出口連接到與污泥不回收處理線的沉淀池二對應的污泥濃縮池上,各污泥濃縮池的濾出液出口分別連接至相對應的反應池二上,所述回收區包括中間水池和回用水池,各沉淀池二的出水口分別連接至中間水池,中間水池與回用水池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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